一、核心命题:超级个体时代,律所是否还有存在价值?
未来十年,人工智能将以前所未有的深度重塑法律职业的底层逻辑:合同起草、合规筛查、判例检索等常规服务正加速商品化与自动化,单个律师借助AI工具即可高效完成大量标准化任务,蜕变为“超级个体”(Super Individual)——即能够高度自主、独立交付全流程法律服务的执业者。与此同时,远程协作常态化、客户对ESG与伦理议题的高度敏感,以及法律服务从“过程交付”向“结果可预期”的转型,共同构成了行业新生态的四大结构性趋势。
在此背景下,一个根本性命题呼之欲出:倘若律师不再依赖律所的品牌背书、资源垄断或行政支持,律所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传统金字塔型律所——以合伙人掌控资源、按小时计费、强调内部层级——显然难以为继;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有学者警示大所高杠杆模式的结构性脆弱,指出其一旦遭遇技术替代,整个金字塔便将崩塌,而今日AI的爆发正是这一预言的加速兑现。然而,若我们重新定义律所的本质,答案并非“消亡”,而是“进化”:未来的律所不应再是“雇主”,而应成为“赋能型平台”,其首要服务对象不是外部企业,而是律师与合伙人自身。这一新物种将以“技术赋能”与“跨专业协作”为双引擎,构建一个兼容并蓄、低内耗、高敏捷的专业共同体——此构想并非空中楼阁,而是植根于理查德·萨斯坎德(Richard Susskind)在《法律人的明天》(Tomorrow’s Lawyers, 2013)中提出的三大核心原理,并已得到全球创新实践的有力印证。
二、理论基石:多维框架下的律所价值再定位
(一)法律工作的分解:从打包服务到模块化协作
萨斯坎德曾指出:“法律服务并非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由一系列可拆解的任务组成。”(Susskind, 2013, p.45)这一“任务分解论”不仅被LegalTech浪潮广泛验证,更进一步揭示了法律服务正从“响应式咨询”转向“嵌入式预防”——即将法律能力内生于客户业务系统之中。正因如此,传统律所惯常采用的“黑箱式”打包交付模式——将咨询、研究、起草、谈判等环节封闭处理、流程不透明——在AI时代已显陈旧;取而代之的是任务的清晰解耦:常规性工作交由AI高效处理,而高价值判断则仍需人类律师的智慧与经验。由此可以推断,若律所仅扮演“任务打包者”,终将被LegalTech平台取代;唯有重构高价值环节,提供跨领域专家协作网络、深度嵌入客户业务流程、建立可信的信任背书机制,方能保有不可替代性。换言之,新律所的价值不在于“拥有律师”,而在于“组织高价值协作”。
(二)从手艺到系统:超级个体亟需执业制度基础设施
法律服务正经历一场深刻转型——从依赖个人技艺的“手工业”,迈向可规模化、标准化、技术增强的“系统化”形态(Susskind, 2013, p.62)。尽管超级个体能力卓绝,却仍面临三重结构性局限:知识更新成本高昂、系统性风险承担能力薄弱、品牌信任度有限。因此,新律所亟需转型为轻量级但功能完备的执业制度基础设施,具体包括统一的AI工具链与动态知识库、合规审计与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以价值观构筑的长期信任体系。尤其在中国,律所还承担着司法行政监管的传导节点与执业共同体守门人的双重角色,这意味着新物种必须严格兼容监管要求,并可通过“合规沙盒”机制稳妥探索创新边界。值得借鉴的是,美国Allen & Overy律所设立的Fuse创新平台,通过人机协同治理,既实现效率提升,又守住专业底线,为制度设计提供了重要参照。
(三)三层市场结构:律所应占据“第1.5层”生态位
上述任务分解与制度支撑,共同重塑了法律市场的竞争格局。萨斯坎德预言,未来法律市场将呈现三层结构:高端定制层(Bespoke)处理跨国并购等极复杂事务,标准化产品层(Standardized)通过模板与AI自动化交付常规服务,自助服务层(Self-Help)则由DIY工具解决简单问题。超级个体虽活跃于第1至2层之间,却常陷于获客难、工具碎片化与协作孤岛等困境。有鉴于此,新律所可精准卡位所谓“第1.5层”——此为本文基于萨斯坎德三层模型延伸提出的中间生态位(非其原著术语),既非纯技术平台,亦非传统大所,而是通过连接律师、技术专家、ESG顾问、合规官等多元角色,提供端到端的整合解决方案,并以价值观筛选确保伦理一致性。这一模式已在实践中获得验证:美国LexFusion作为法律解决方案联盟,聚合多家精品所与科技公司,按项目动态组队,平台仅收取协调费而不雇佣律师,证明“信任可来自协作机制,而非组织隶属”;类似地,Pioneer Law完全以AI原生架构运营,律师以“增强型顾问”身份接入,收入与客户成果挂钩,彻底告别工时制。由此可见,新律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价值观一致前提下的生态协调力——其壁垒不在于规模或历史品牌,而在于协作效率、伦理共识与客户结果保障机制。
三、战略定位:双引擎驱动的新物种架构
基于上述理论与实践,未来律所新物种可构建“双引擎”模型。其一为技术赋能平台(AI + 知识 + 自动化),旨在让每位律师成为“增强型超级个体”,核心组件包括AI辅助工具链、动态合规知识图谱以及全流程自动化工作流;硅谷律所Fenwick & West率先推出的“FLEX by Fenwick”产品线,将股权激励、融资文件等服务标准化、订阅化,使律师角色从“撰写者”转为“配置顾问”,正是“律师即产品经理”的早期范本。
其二为以客户问题为中心的跨域协作网络,目标在于破解单一法律视角无法覆盖的复杂挑战。其机制是按需动态聚合律师、合规专家、数据科学家、ESG顾问、行业顾问等,组建“高敏捷跨域任务组”,确保解决方案既合法、又可行、且可持续。二者融合,形成“智能底座 + 价值网络”的闭环:AI处理标准化部分,人类聚焦高价值判断;平台提供工具,网络贡献智慧。这种架构不仅提升交付效率,更放大个体的专业价值,使律所真正成为价值共创的枢纽。
四、治理原则:新物种的制度基因
双引擎战略的有效运转,离不开与之匹配的治理基因。若无制度约束,技术可能沦为控制工具,协作可能流于形式。为避免重蹈传统律所内耗覆辙,新物种需植入新型治理机制。借鉴美国Pioneer Law、LexFusion及Fuse平台的治理实验,可确立五大原则:一是“AI即流程”,即所有服务从设计之初即预设AI深度介入;二是“律师即产品经理”,收入源于产品订阅或项目固定费用,而非工时堆砌;三是“开放协作网络”,核心团队极简,专家按需接入;四是“价值观准入”,要求签署《AI伦理执业公约》,并与现行执业规范相衔接;五是“去中心化职能支持”,通过自动化流程代理与可信第三方服务商网络实现按需调用,确保组织轻盈而不失控。
然而,必须警惕两种异化风险:一是“技术依赖症”,即过度信任AI导致专业判断退化;二是“协作泡沫”,即名义上跨专业,实则各自为政。为此,平台须建立联合KPI机制与冲突调解算法,确保协作真实、有效、有温度。尤为关键的是,AI可起草条款,但无法承担签字律师的法律责任——技术永远不能僭越职业伦理的底线。真正的超级个体,其护城河不在效率,而在判断力、共情力与对正义边界的守护;因此,未来的律所平台不仅要赋能“做事”,更要滋养“做人”。唯有如此,方能塑造一个轻盈、敏捷、有灵魂的组织,既能吸引超级个体加入,又能维系长期信任与专业尊严。
五、商业模式与转型路径
新律所可采用“平台订阅 + 项目分成 + 解决方案授权”三位一体的收入结构:律师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从跨域项目中提取10%至15%的协调服务费,而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如“AI+碳合规包”)则可产品化,直接面向企业客户销售,形成可持续的衍生业务收入来源。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对伦理合规的严格要求本身亦可转化为商业价值:例如,向客户提供“高伦理标准服务包”并收取溢价,或为中小企业出具ESG合规认证,从而将治理原则内化为商业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
然而,理想架构必须回应现实挑战:谁愿率先放弃稳定归属,投身尚无规模效应的协作平台?为此,转型须设计务实的冷启动策略:首先,推行“双轨制过渡”,允许律师“半在职”接入平台;其次,实施“标杆客户牵引”,聚焦新能源、跨境电商等国家战略产业,由平台牵头服务头部企业;最后,推动“律协共建试点”,联合省级律协设立“新质法律服务创新基地”,提供政策背书与合规指导。
对于现有律所,转型可分三阶段推进:工具赋能期引入AI系统释放律师30%常规工作时间;协作试点期在跨境并购、ESG合规等复杂业务中试行“虚拟项目组”;平台重构期则将律所品牌转化为平台信用背书,逐步开放外部专家接入,最终完成从“雇主”到“操作系统”的范式切换。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律所因合伙制灵活、监管宽松可快速试错,而中国律所则需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通过“合规沙盒”机制稳妥推进——这并非劣势,恰是制度稳健性的体现,也是中国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独特路径。
六、结语:律所的未来不在“大”,而在“联”
未来十年,律所不会消失,但必须重生;其存在价值不再源于对资源的垄断,而源于对协作效率与价值共识的卓越组织能力。本文所构想的“以律师为本的AI赋能协作平台”,正是这一重生的方向:它尊重超级个体的自主性,提供不可或缺的制度基础设施,通过技术与网络放大个体价值,并以伦理为边界、以效率为引擎。正如萨斯坎德所言:“未来属于那些能重新思考法律服务本质的人。”而法律职业的韧性,从来不在固守形式,而在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律所新物种的诞生,不是对传统的背叛,而是对法律职业初心——以专业守护信任,以智慧化解不确定性——在数字时代的全新践行。更重要的是,它可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载体: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可负担的合规基础设施,为“双碳”目标注入民间ESG治理力量,为法律科技自主创新开辟试验田。真正的组织进化,从来不是抛弃传统,而是在新技术条件下,重新发现并放大那些永恒不变的人类价值。此文播下了种子,下一步,是让它在中国法治土壤与市场实践中,落地生根、迭代演进、贡献制度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