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思美律师一行到访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开启交流之旅,双方共探行业协作与发展之路。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剑、分所建设副主任韩姝君、运营总监陈欣代表律所热情接待,简要介绍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管理模式、人才培养及产品化建设等情况。自 1992 年成立以来,大有律所始终秉持专业、合作、创新、平等的价值观,秉承“通志天下,刚健文明”的使命,深化专业建设,拓展业务领域。
彭思美主任对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由衷赞赏,并介绍了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双方律师围绕津滇两地文化、政策、经济及行业发展等话题深入探讨,一致认为区域间交流与合作对律师行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此次交流,为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与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双方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携手共进,共同为我国律师行业的繁荣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