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社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王龙律师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指派,于8月2日下午在滨海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区供销社”)举办的“法治助企惠民系列”专题讲座现场,带来了新《公司法》的专题宣讲。
▲ 图:活动现场
培训会上,王龙律师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公司法》的核心要点与变化亮点。他首先从立法背景与目的出发,阐述了新《公司法》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随后,王龙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出资制度、组织机构制度的修改规定、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并就如何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保障股东权益等问题提出了专业建议。
基于新《公司法》的颁布,王龙律师针对区供销社企业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建议区供销社相关企业加强法治意识,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次新《公司法》培训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区供销社领导及系统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于增强区供销社系统企业的法治观念,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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