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三十而励 逐梦远航”座谈会暨纪念天津仲裁委员会成立30周年活动在天津广播电视台梅地亚大剧院隆重举行。市司法局、天津仲裁委员会相关领导以及仲裁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回顾天仲三十年发展历程,展望仲裁事业未来图景。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并参与本次纪念活动。律所创始人、仲裁员、首席律师王健,创始合伙人、仲裁员孙浩煜律师,大有学苑副院长韩姝君律师,妇联委员张婷婷律师作为代表现场观礼,与仲裁员、企业代表等嘉宾一道见证天仲三十年的辉煌历程。

活动中,王健律师作为天津仲裁委员会首届且三十年的仲裁员,荣获仲裁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纪念奖杯,以表彰其三十年来在仲裁领域的坚守与贡献,并作为发言嘉宾作主题发言。

王健律师在发言中结合《论语》等传统文化阐述了“仲裁员与律师的区别与联系”。他指出,仲裁员就是“居中裁决者”,“中”是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悠久历史的核心概念与思想。《论语.尧曰》记载:尧帝嘱咐继任人舜帝要“允执其中”,舜帝后来也是这样对禹帝说的,《尚书》记载周公提出了“中德”的思想,孔子在《论语》中则提出了中庸的思想。仲裁员的根本立场在于“居中”,即居中裁决、依法断案。仲裁员审理案件的过程,其实就是孔子说的“叩其两端而竭焉”,其中“两端”就是仲裁案子当中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仲裁员通过叩问两方以穷尽法律事实,最终做到中庸的依法裁决。他强调,仲裁员与律师虽角色不同,但本质上都承担着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使命,共同点在于都是“法律人”。王健律师发现,孔子就是法律人,证据就是孔子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说自己审理案件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在于他追求一定案结事了直至天下无讼。

王健律师表示,自己在担任仲裁员三十年的实践中,深刻体悟到孔子“必也使天下无讼”的追求和智慧——仲裁的价值不仅在于高效裁决,更在于促进矛盾化解、推动社会和谐。我们作为法律人要继续坚守法治精神、传承文化底蕴,在新时代的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孙浩煜律师深感于天仲三十年之成就与现场之盛况,特填《菩萨蛮》一阕以致贺,凝练地概括了天仲三十载砥砺耕耘、仲裁员恪守道德规范、追求裁决严缜的专业精神。
菩萨蛮
——贺天津仲裁委员会30周年
三秩仲裁励津门
貂蝉满堂论相逢
秋风拟覃思
累累垂如璎
道德宜谨守
规范莫逃逸
意思尚自洽
裁决论严缜
大有律师事务所始终深度参与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实践。此次多位律师出席座谈会,既是对天仲三十年辉煌历程的见证,也是律所持续强化仲裁实践、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行动。未来,大有律所将继续以专业为本,与仲裁机构、社会各界携手前行,为天津仲裁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