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对赌协议有效,投资人为什么还是拿不到钱?——减资前置红线、6个月行权期限与新《公司法》下的突围路径
作者:肖剑 2026-09-03 11:14

对赌协议有效,投资人为什么还是拿不到钱?——减资前置红线、6个月行权期限与新《公司法》下的突围路径


【摘要】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机制)在私募股投融中普遍使用,但近年回购纠纷集中爆协议往往被定有效,投人却实际拿到回款。核心障碍在于“持原与“减前置”——目公司作主体,必先完成法定减程序,否法院不予支持。2025年9月公司法司法解征求意稿一步封堵“违约责任”“公司担保”等通路径,并明确未定期限的回购权合理行以不超6个月宜。本文合新《公司法》第53、162、224条、九民要第5条、法答网第九批与征求意稿第37条,厘清“有效却拿不到的根源,并出投人、始股风险防范方案。


一、争议引入:从“对赌有效”到“回购落空”


对赌协议曾是投人的“安全。但IPO奏放业绩对赌大面,大量回条件被触,投人拿着胜诉判决却行无,成私募退出困局的典型写照。

最尖的困境是:投人与目公司签对赌定未如期上市即由目公司回。条件触后投人起,法院协议有效,却以“目公司未依法完成减程序”回回购请求——投了“效力”,了“履行”。

2026年3月上海地区一起科对赌购执行异案,将矛盾推到台前:道称2.1亿元投、5.8亿元回段因公司实质、危及债权人利益被叫停。行里“对赌协议有效=全拿到回款”的幻想,正在被裁判践打破。


二、法律定性:资本维持原则下的“减资前置”


1. 九民要确立裁判基。法〔2019〕254号第5条明确:投方与目公司对赌协议有效;但主张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须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不得抽逃出及股份回制性定;目公司未完成减程序的,人民法院回其诉讼请求。

2. 新《公司法》持底线。第一,第五十三条定“公司成立后,股不得抽逃出,目公司回自身股在效果上等同于股抽回出,直接触及持原。第二,第一百六十二条定“公司不得收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本;……”,对赌落入“减例外情形,必先减。第三,第二百二十四条定减当按照股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定向减(非同比例)有限任公司全体股另有定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定——有限公司定向减常需全体股一致同意,现实构成“减资难

3. 征求意稿封堵通路径。第三十七条定:投者与公司立前述协议,公司未依法履行减程序或者依法分配利,当事人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针对公司未依法履行减程序定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提供物的担保,并据此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担保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提供担保,投第三人承担担保任的,人民法院予支持。

在于:裁判焦点已从“协议是否有效”向“能否履行、如何履行”。持原性,远胜于合同自由的想象。


三、实务要点(分点)


1. 效力与履行两分:与目公司对赌协议有效;但能否实际,取决于减程序能否完成、公司是否有足可分配利

2. 是回的前置程序:目公司回自身股=定向减依法作出股会决资产负债表及财产、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有限公司定向减常需全体股一致同意。

3. 不可:减属公司自治范畴,投人不能诉请法院“判令目公司作出减,法院亦不替代公司作出

4. 违约责任路径被限:依征求意稿第三十七条,目公司未减资时定由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提供物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尚未生效,但已指明裁判趋势)。

5. 第三人担保可主:股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回或担保任,人民法院支持——是投人最主要的现实抓手。

6. 期限是形陷阱:法答网第九批认为,投求大股控人回利更接近于形成,未定期限的,合理期以不超6个月宜;超期可能被放弃回购权利。

7. 主体选创始人:将控股股实际控制人列第一回购义务人或连带责任保人,可开减障碍,直接向有偿还能力者追

8. 价款易生巨分歧:复利与利之争、股确定点(投后估抑或触发时点),协议中事先明确,否可能相差数倍。

9. 上市公司对赌设红线:征求意稿第八十二条明确,投者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控人立、与市(市盈率、市率等)挂对赌条款,当事人主无效的,人民法院予支持。


四、风险防范(分主体)


人:签约时将控股股实际控制人列第一回购义务人并设连带责任保定全体股配合减的承违约后果;明确回购权行使期限(如触之日起180日内)并及时书面行定回价款公式与股值时点;要求控人配偶债务函,拓财产

对创始股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避免“以股权为限”被为仅以股值为上限;可争取“以股权评估价值为限”并定有利价值时点;清回可能构成个人巨额债务,投资时付能力。

公司:配合减资须履行通知、公告等法定程序;不得以“未完成减意阻却,但可依法就实质、危及债权人利益提出履行抗

存量目:回条件已触但未行的,尽快面行或与义务签补协议固定期限,避免6个月合理期间经过导致失;已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条款的,补强控人担保。


五、结语


对赌不是提款机。新《公司法》与征求意稿共同昭示:持原性,构成合同自由的有效束。投人要的是“能退出的对赌始人要的是“不被拖的回。把回购义务落到有清能力的自然人肩上、把行期限写条款、把减配合为违约——才是2026年对赌博弈的生存法

,天津大有律所主任,二十年公司法律实务经验认为:“对赌协议的本是‘用合同住退出’,但合同不住持的红线。真正专业的条款设计,是在签约时就把‘能付’‘’‘怎么减三件事死——事后打官司,往往只得到一个‘有效但空的判决。”

见问题(FAQ)

Q1对赌协议有效?投人与目公司对赌一定无效

不当然无效。依《九民要》第5条与《公司法司法解(征求意稿)》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投方与目公司或其股控人对赌,原有效;当事人求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与上市公司市对赌除外)。关不在效力,而在履行。

Q2什么了官司也拿不到回款?

公司回自身股先完成减程序。依《九民要》第5条及《公司法》(2023年修)第53条、第162条,未依法减的,人民法院回回购请求。协议有效≠能履行。

Q3:目公司不配合减,投人能起要求公司减资吗

不能。减属于公司自治范畴,人民法院不判令公司作出减。投应转向股实际控制人等回购义务人或担保人追

Q4:回购权有行使期限?超期会怎

有。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精(第九批)》认为,未定期限的,合理期以不超6个月宜;超合理期间请求回的,人民法院可视为放弃利。签约时应明确定期限,并在条件触后及时书面行

Q5:征求意稿违约责任不支持”,那投人怎么

第三十七条否定的是“目公司未减资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提供物保”,但明确“第三人提供担保,投第三人承担担保任的,人民法院予支持”。投将回购义务与担保任落到股控人等第三人身上,现实可行的追路径。

【案例与法条来源】

1.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主席令第十五号,2024年7月1日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来源:国家法律法数据(flk.npc.gov.cn)、中国政府网全文,已核

2.全国法院民商事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5条〔与目公司“对赌〕。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已核行司法政策)。

3.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精(第九批)》“问题2:'对赌协议'中股购权及其行期限如何定?”,2024年8月29日《人民法院》。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court.gov.cn,已核(官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征求意稿)》第三十七条、第八十二条,2025年9月30日布,尚未生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法治日》、球网等,已核条文内容(非生效范,正式规则布版准)。

5.参考裁判思路:(2021)京民495号(回目公司直接回、支持违约金)、(2019)民再62号(定减害清能力、支持可履行性)、(2024)浙0108民初1530号(以违约责任作替代救),案号源自天城、德和衡律所实务文章梳理,未裁判文网逐案核,待核案号。

6.2026年3月上海地区科对赌购执行异案(道称2.1亿元投、5.8亿元回行因实质被叫停),来源自媒体律文章,无公开案号,待核作行业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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