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全面学习法学核心课程,研究生阶段主修公司法、金融法、经济法、税法等经济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曾就职于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从事授信业务法律审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银行授信业务风险把控和合规管理经验。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长期为多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和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法律事务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公司领域相关业务。
天津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
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具备律师执业资质、证券从业资格、中级经济师和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
1、为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资产)无偿划转、吸收合并、新设公司、增资、减资、清算注销等公司重大改革和经营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入伙某基金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某地产公司保交楼融资贷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该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4.代理天津市陈塘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经代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避免了国企诉讼风险和损失。
5.代理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监理单位起诉档案馆要求支付延期监理酬金,代理后仔细查阅案件资料,整理证据,经法院审理判决,减少客户损失近200万元。
6.代理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等作为被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代理答辩,法院最终认定本案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