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动态 I 刘弘琳律师受邀为区妇联解读新修订《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2026-01-08 10:3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落实新修订的《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升基层妇联干部依法履职、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12月25日,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刘弘琳律师作为天津市巾帼法治宣讲团成员,受邀为天津市河东区妇联“与法同行 护她权益”活动开展《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专题培训。区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近10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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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在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强化妇女权益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培训会上,刘弘琳律师首先对《条例》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及核心框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解读,重点阐述了此次修订的亮点与强化内容,帮助妇联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新精神、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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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解读的基础上,刘弘琳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与实务经验,紧密结合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了多个典型性、启发性的案例进行剖析。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条例》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以及如何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策略与方法。讲解内容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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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有效增强了河东区各级妇联干部对新《条例》的理解与掌握,提升了她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妇女工作、维护妇女权益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未来,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精神与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普法,助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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